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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级高新区有了新“门槛”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01-06 00:00

本报记者 袁景智摄

本报记者 张梅 通讯员 徐贞喜

■ 列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和“鼓励清单”,把工业总产值、R&D投入强度、高新企业数量等增设为定量指标

■ 建立培育制度,把满足定性条件但尚未达到定量条件的园区,列为省级高新区培育对象,指导创建省级高新区

■ 将省级高新区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两类审批管理,将原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认定

高新区在我省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新时代,高新区如何当好排头兵、驱动器,助推陕西经济追赶超越?如何寻找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最佳路径?日前,我省出台相关办法,“把脉”高新区发展,规范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和考核评价。

按照相关办法,今后,陕西省级高新区的认定,将牢牢把握“高”“新”定位,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改进审批“门槛”标准和条件。

我省省级高新区发展如何?面临哪些短板?下一步发展的突破口在哪里?设立的“门槛”有哪些变化?2019年12月23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独家采访。

创新引领

还需正视差距不足

我国首颗物联网核心芯片、首个全球无线通信安全国际标准、我国首颗商用卫星……

我省自1991年获批建设西安国家高新区以来,相继建设了6家国家高新区和14家省级高新区。近30年来,我省各级高新区创造了我国多个“首次”“第一”,形成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能化等主导产业,创新引领作用明显。2019年,我省作为全国唯一连续3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省份”受到国务院表彰。

然而,我省高新区无论是发展规模、产业竞争力,还是开放创新水平都存在不足。同时,随着高新区所依托的财税、土地、人才等优惠政策红利不断减弱,城市功能不断强化,高新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日益加重,行政效能和运转效率持续降低。

“这导致我省高新区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方面聚焦不够,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敢闯敢干动力不足。”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赵岩说,“这些问题,反映出我省高新区要进一步增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孕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能力,拓展创新创业架构和产业承载空间,从而形成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我省关中、陕南、陕北三区域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明显,创新资源分布不均。目前,省级高新区的审批指标较单一,审批程序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拟建高新区进行审查论证,报省政府审定。

“与此同时,我们发现现行的《陕西省高新区发展指标体系(试行)》存在部分指标定得太高,省级高新区达不到;原有指标多而分散,现有统计体系不完善;评价结果激励性和约束力不强等问题。”省委科技工委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史高领表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就要牢牢把握“高”“新”定位,改进省级高新区审批“门槛”标准和条件,加强省级高新区年度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

规范“门槛”

做实“高”和“新”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高新区的认定管理和考核评价,省科技厅拟定了《陕西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认定管理办法》《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副处长邢小红介绍,《认定管理办法》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优化省级高新区审批标准和条件,按照“成熟一个,批准一个”原则,严格规范审批,加强管理指导。《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将加强全省高新区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建立高新区争先创优机制,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错位发展。

“在高新区的发展中,强调高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功能,根据当地实际,列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和‘鼓励清单’,突出特色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同时,强化园区创新导向,把工业总产值、R&D投入强度、高新企业数量、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出口额等增设为定量指标。”邢小红介绍,我省还将建立培育制度,对满足定性条件但尚未达到定量条件的园区,将其列为省级高新区培育对象,给予1—2年的培育期,指导创建省级高新区。同时,将省级高新区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两类审批管理,将原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高新区由所在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明确拟设类型。省科技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及专家现场考察、审核、论证,将符合要求的园区报省政府审定。”她说。

今后,我省高新区发展好的,将获得相应奖励;发展不好的,可能被撤销。新出台的评价指标体系,把R&D投入强度、产业聚集度、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生态环保和宜居包容性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根据年度评价结果,我省将主要奖励在全国排名中名次进位明显的国家高新区和综合排名靠前的省级高新区,并在省级重大项目、创新平台布局、高新产业发展、科技企业培育及孵化载体建设中给予优先支持;对发展不好的高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将予以核减面积或撤销。

打好创新牌

蓄积新动能

到2022年,布局建设省级以上高新区超过30家,部署在高新区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超过400家,R&D投入强度超过5%,建成超千亿级产业集群1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30个,创新能力将显著增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力争培育科创板企业10家、独角兽企业20家、瞪羚企业2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0家,形成领军和龙头企业“顶天立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这是我省高新区发展的短期“心愿单”。在规范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和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我省还将不断打好创新牌,蓄积新动能。

我省高新区发展不均衡问题显著。其中,西安高新区集聚了大量人才、院校、技术等高端资源,发展一枝独秀。为破解不均衡问题,我省将积极构建以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等5个国家高新区为骨干引领,航空、航天、兵器基地和沣东、沣西新城等5个基地为重要支撑的关中高新带;加强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统筹集成功能,通过异地孵化、“飞地经济”、布局跨区域产业链、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等方式,以点带面放大辐射示范效应,形成西安带关中、关中带全省的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一系列探索将在全省高新区深入推进。

“当前,高新区进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建议把高新区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出台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引擎加速’战略,加快构建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的意见,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我省追赶超越提供强大支撑。”赵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