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21〕63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发改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双创”升级版,促进创业孵化载体体系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现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进行申报认定。
1.提高认识。众创空间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创新创业氛围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所在地众创空间的运营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申报认定工作。
2.做好指导。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陕科发〔2021〕9号),指导众创空间在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sxsc.sstrc.com)进行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并将推荐文件于8月17日前发送至市科技局资源科。
3.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帮助众创空间树立自主申报的意识,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详情请点击: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解璞2933657
邮 箱:wnkjjzhk@163.com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