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21〕38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2021〕4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市级单位: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统战部(市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卫健委、地震监测与服务中心、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文广局、体育局、气象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2.县级单位(各县根据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调整):发改委、教育局、科技业务主管部门、工信局(委)、统战部(民族事务部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地震监测与服务中心、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文广局、体育局、气象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二、调查内容
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6大类,124个指标。监测我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三、填报时间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2021年6月14日前完成本部门、本地区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同时提交《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四、工作要求
1.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审核数据;将本市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省科技厅。
2.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县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审核数据;将本县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市科技局。
3.有垂直隶属关系的单位牵头组织本行业内下属所有单位的科普统计。包括:向下属所有单位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审核数据;将本系统内所有调查表报送上级单位。
4.2020年度全市科普统计工作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各填报单位可以在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kptj.chinainfo.org.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5.请各相关统计单位确定1名负责科普统计工作的联络员,并于5月21日前加入渭南市科普统计QQ群:695943083,下载领取统计文件资料,或者登录渭南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6.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分工实施,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
五、注意事项
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确保此项数据单独在线填报,不与其他单位汇总填报。
联系人: 张敏高博
联系电话:0913-2933657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