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函〔2021〕号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高校院所,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函〔2021〕44号)精神,省科技厅拟组织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是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推动技术转移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本地区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二、做好组织。本次申报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包括区域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两个类别。其中,区域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主要是依托各地建立“政产学研用金”相结合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主要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区域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各高校院所对照申报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自愿原则申报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
三、按时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高校院所要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书》,准备附件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高校和中央驻陕单位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43319718@qq.com和826119466@qq.com)。其他单位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主管单位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文档发送至826119466@qq.com)。
联系人:许钊,联系电话:2933656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