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21〕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共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掌握我市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以及管理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持续强化科技对相关技术的支撑和管理,现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陕科社函〔2020〕543号)转发你们,请按及时做好网上申报等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1.调查对象:全市范围内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
2.调查范围:2017年~2019年期间,各相关单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以及管理情况。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二、调查内容
此次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涉及采集、保藏、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的基本情况。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保藏基本情况,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科研项目、取得成果、获得奖励、获取专利等情况,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对外提供情况,单位伦理委员会组建情况等。
2.涉及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群罕见病和大型队列研究等人类遗传资源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要求
1.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开展系统填报工作。
2.各填报单位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及时开展系统注册及填报工作,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各相关法人单位登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信息填报系统(http://222.171.203.214:8181),注册本单位信息,根据本单位情况如实填报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
3.请各填报单位于2021年1月13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并导出填报数据,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填报数据纸质版材料(盖本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渭南市科学技术局,由市科技局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 雷辉许钊2933656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