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7〕267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的通知》(陕科高发〔2017〕20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所有纳入省级以上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2017年申报省科技厅待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所有纳入市级以上备案的众创空间,包括正在建设的市级众创空间。
二、填报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归口单位负责通知所辖区内所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址:http://tj.ctp.gov.cn)在线填报数据。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归口单位负责指导所辖区域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统计工作,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数据,并提交审核。及时关注审核状态,若被退回,按照原因修改或填写错、警、因说明。
3.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统计数据“省审”通过后,将报表和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对未报送的,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情况说明。
三、报送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众创空间2017年12月1日-22日,孵化器2018年1月1日-20日。
2.纸质报送时间:众创空间纸质材料12月29日前报送,科技企业孵化器纸质材料1月29日前报送。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统计是全面反映各县市区2017年双创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依据,将作为对各县市区双创工作考核和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统计人员,并将人员信息在1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2.注重衔接。本年度统计继续采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计负责人员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获取填报系统账户和密码,及时通知、指导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在线填报,做好数据的审核。
3.确保进度。本次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时间较短,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计负责人员务必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及时衔接,提前填写数据,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完成,以免影响本年度考核结果。
联系人:宁远骄联系电话:2933657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