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7〕157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高企认〔2017〕8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14年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规定,至2017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申请认定。
3.能够对认定申请材料做脱密处理,并能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涉密企业。
二、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同时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纸质资料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4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络、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认定评审程序。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
2.注册信息受理通过后,企业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附件,企业完成申请书在线填报和附件上传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网络申报不合格,不能参与评审认定。
3.参加评审企业信息均以网络申报为准,请注意网络资料的完整、准确;未进行网络申报或网络申报资料不完整企业不能参与评审,请各申报单位注意网络申报审批进度,确保网络审核通过,以免影响参评。通过审批的申报材料,系统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发送至wnkjjzhk@163.com。
(三)纸质申报
1.纸质申报资料由申请书和附件资料构成,须提交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内需装订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
3.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封面按照生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一页制作,书脊须打印企业名称、正副本标注,封面右上角显著处标明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名称(具体到税务所或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报送本区域企业的申报资料,不受理企业单独报送资料。
2.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审资格;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3.各申报企业合理安排填报时间,错峰申报,防止因网络拥堵造成数据丢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科技产业发展处联系。
五、其他事项
《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等文件可以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政策法规”内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东配楼604室
联系人:宁远骄联系方式:2933657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