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7〕153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和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7〕10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包括重点产业创新链(群)、 特色产业创新链(群)
2.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
1.重点产业创新链(群)
工业领域: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机器人、无人机、石墨烯制备与运用、特高压输变电装备、5G通信系统、分布式能源技术与装备、工业传感器、新材料
农业领域:主食化马铃薯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奶山羊产业转型升级技术、优质安全猪肉生产全产业链技术
社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陕产大宗濒危稀缺药材及中药创新研究、绿色建筑关键技术
2.特色产业创新链
工业领域:汽车及零部件、功能性纺织品、航空零部件加工、绿色材料化工
农业领域:猕猴桃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食用酵素生产与品质控制、菌草(狼尾草属)产业、小杂粮产业、富硒食品产业、高效智能设施农业产业
社发领域:道地中药材产业、万寿菊加工与叶黄素产品开发
(二)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1.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面向领域内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提供公共服务,搭建具有公益性、开放性、共享性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支持各市科技管理部门,依托有关高校,联合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各市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搭建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交易等服务平台。
军民融合科技成果信息平台。支持军工单位依托高校、院所建立各类科技创新服务专业平台,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用、协同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军民科技资源共享。
3.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建设
支持各地市联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区,根据当地产业特点、社会发展需求,建设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分中心,搭建科技资源网络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积极与省中心对接。(具体申报要求参照陕西省科技信息网发布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要求
1.陕西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或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本项目。申报单位应资信可靠,具备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4.自征集通知下发之日,未结题验收(以签发项目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有充分的精力和时间完成研发任务。
6.产业创新链(群)项目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
(一)网上申报。
1.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2.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二)纸质报送。
纸质材料一式六份,A4纸简装。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604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申报单位在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前,务必注意申报状态。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条形码和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预算说明
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在项目支持额度范围内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并提供一定额度的配套资金。
2.项目受理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限或节假日不予受理。
(1)系统填报时间:
2017年7月3日9:00至2017年8月18日17:00。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17年8月14日9:00至2017年8月21日17:00。
联系人:宁远骄联系方式:2933657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