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7〕62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年度调查工作的通知》(陕科产发〔2017〕40号)要求,以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我市2013-2016年期间承担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列入2013-2016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未验收的项目;
2.在2015年、2016年验收结题的项目。
二、调查内容
1.尚未验收结题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填写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已验收结题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填写项目跟踪调查表(由已验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跟踪调查表)。
三、报送要求
1.以上调查内容书面材料每项报送一份,并附电子版。
2.各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调查表进行审查,待审查合格后于4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nkjjzhk@163.com,并以项目编号作为邮件主题发送邮件。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清单,指导被调查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分别填报《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
2.对不按时提交《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的项目单位,将不再受理其申报的项目。
3.已验收结题项目以通过省科技厅产业处验收,并取得验收证书为准。
联系人:宁远骄
联系电话:2933657
邮箱:wnkjjzhk@163.com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