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6〕18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科技局、财政局《渭南市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渭科发〔2014〕48号)规定,决定对2016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列入2016年渭南市科技计划所有项目及2016年西农大试验站专项。详见附表。
二、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度、项目管理、资金投入及使用、科技产出效益等情况。
三、评价方式
聘请中介机构专家,成立项目评价工作组,采取实地调研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撰写项目绩效自查报告,填写项目绩效自查表,并提供相应附件。附件主要包括项目任务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到账单、已取得的专利证书等。
2.项目评价组根据提供资料和现场查看情况,按照绩效评价表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
3.项目评价组根据以上情况,按照项目逐一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1月28日-12月9日):项目单位开展自查。
第二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工作组审阅资料并开展绩效评估。
第三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工作组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阶段(1月4日-1月20日):项目单位进行整改。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归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本次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指导和把关,组织实施好本次绩效评估工作,并于12月9日前统一将各项目单位自查报告、自查表及相关附件(含电子版)报陕西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精心准备。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准备本次绩效评价的相关材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科技局。
3.结果运用。评价工作组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项目,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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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月红 13992380336 13996305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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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