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6〕1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活力,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在上半年已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外,决定继续新组建一批市级众创空间。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建立的新型孵化载体,管理制度健全,创业导师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在创业辅导、创业投融资机制、技术咨询、人才培训、培育科技型企业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
1.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租赁场地租期5年以上),提供不少于20个工位的创业场所,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餐饮、公寓等硬件配套设施。
2.年入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团队不少于10家(个),成功实现商业化开发的科技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企业成立在24个月以内;创业团队科技项目孵化成功后在渭南实现产业化。
3.设立种子基金,或聚集1家以上天使投资人或创投机构;通过借款、收购初创成果和天使投资等方式,为3家以上科技型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融资。
4.借助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专业人士建立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辅导、创新创业沙龙、创新创业大讲堂、创新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不少于5次/年。
5.建立新型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在利用存量设施基础上,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与高校院所或行业组织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财务纳税、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6.建立包括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总量控制、毕业与退出机制,商务秘书和联系人制度,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报告和开放披露制度等在内的运营管理制度。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渭南市众创空间申请表》,并提交建设运营方案,重点阐明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内容、目前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计划等。方案中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以及已开展的相关工作,请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表、运营方案及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
2.各科技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特别是截止目前还未挂牌成立众创空间的县市区,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文档及推荐文件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研究批复新组建一批众创空间。
联系方式:宁远骄 2933657
附件:渭南市众创空间申请表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