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贵民)1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共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932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5亿元。
五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查办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2%。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7209人,同比上升32%;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犯罪嫌疑人2116人,同比上升50%。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695件。
陕西省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民生诉求,开展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共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1721人,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失职渎职犯罪274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339人。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办行政、司法人员1952人。深化惩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行贿犯罪415人。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健全完善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分流、查办、终结、联系协作等机制。
与此同时,陕西省检察机关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深化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与420个单位建立开展预防工作联系配合机制,推动建章立制2711项,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工程项目招投标向政府采购、金融信贷、人事管理等领域拓展,提供查询66.5万次。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13477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