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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00:00

渭科发〔2018〕35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迎接第二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之年,按照中省爱卫会工作部署,近期将对我市国卫巩固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为了全力做好迎检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媒体宣传

渭南科技信息网要在首页刊发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并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科技工作特点自行创作公益广告刊播,进一步宣传我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亮点工作及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二、社会宣传

1.公益广告宣传。按照路段分工和权属管理在一青里包联路段设立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由一青里路段包联单位负责各自完成路段公益广告设置。(责任部门;局创建办,一青里路段包联各单位)

2.健康教育宣传。

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都要在醒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季度一期),局创建办要在包联路段设置健康教育长廊,同时加大对沿街商户的健康教育宣传。(责任部门:局创建办,市黄金城赌城_黄金城赌城娱乐@局,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三、市民教育

1.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局创建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健康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人员按时参加。

2.积极配合市卫计局开展“健康渭南 共享文明”宣传教育月活动。

3.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办公室等无烟场所建设,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迅速行动,切实把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当成一件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规范管理,相互兼容。加强宣传内容监管,运用规范的宣传标语和健康教育知识设置公益广告。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局创建办将对各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各项任务要在3月25日之前完成。对不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市科技局创建办联系人:杜永锋联系电话:2933650)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