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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将有法可依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7-05-09 00:00
 (记者 郭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渭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对该条例草案的立法意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在城市道路容貌、建筑物管理、环境卫生设施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在管理机制上亟待立法引领推动。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就《条例(草案)》的编写结构、基本内容等有关事项作了说明,与会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专业律师,结合各自实际,就《条例(草案)》与相关上位法的关系、立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市容管理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指出,《渭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是一项关乎长远的系统性工程,全市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把这项立法工作作为分内事,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立法。同时,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要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与事后环环紧扣的立法工作,有关部门也要着手准备法律执行的相关措施,制定配套性的规定,使这部法规真正做到立得住、立得好、管用有效好操作。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使这部《条例》的出台实施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以期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建设和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市提供法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