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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05-07 00:00
(通讯员贾焕琴记者杨欣)昨日,记者从市创建办获悉,我市继2015年后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在5月2日陕西省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上,省委为渭南颁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证书。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性最强、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荣誉,反映了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和市民素质。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品位和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加强领导、投入保障”的要求,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突出民生导向,在完善城市功能上谋实效、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上出实招、在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上求创新,深入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等入手,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15年我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今年2月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参加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全省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迅速启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第一年打牢基础、第二年再上台阶、第三年全力冲刺”的思路,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破难点,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奋力实现“政务高效、法治公正、市场诚信、文化繁荣、生活便利、社会稳定、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总目标,确保2020年顺利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审,成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