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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关于印发《渭南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5-04-02 00:00

渭科发[2015]53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渭南市2015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搞好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我局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渭南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542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15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为了配合我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工作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持续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着力打造与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的政务、法治、市场、人文、文化、生活、社会和生态环境,促进渭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省级文明城市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启动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争取各项创建指标取得更好成绩,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果。

三、工作任务

1、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我局志愿者队伍建设,使志愿者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

2、建设廉政务实的政务环境。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使其经常化、制度化;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群众对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的满意度。

3、建设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积极开展科技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和完善宣传队伍,组织机关干部、志愿者进入包联路段、包扶村和共建社区民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4、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科技进步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照《专利法》、《陕西省专利条例》和《渭南市专利法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要求,开展专利执法专项整治和专利法规服务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黄金城赌城_黄金城赌城娱乐@保护和维权意识。加大专利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各种专利违法侵权行为。

5、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华山风骨,渭水襟怀”的渭南精神,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渭南市市民文明公约》、《渭南市市民行为“十不”规范》宣传教育,加快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6、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机关公共消防、安全设施保障;成立防汛、防灾、救灾应急队伍,提高处理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努力建设平安机关。

7、开展扎实有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造人人争当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的浓厚氛围,着力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推进机关文明创建,不断完善创建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1-4月)

按照市创建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2015年度市科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全面部署科技系统创建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20155-9月)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及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加强薄弱环节工作,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创建工作的达标率。

第三阶段:(201510-12月)

按照《全国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面提高广大干部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做好各项创建任务的查漏补缺及资料整理建档工作。同时按照市创建指挥部的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扎实工作。全面提高。

五、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科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向民同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2、建立督查制度和考核机制。建立督查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专项检查制度,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同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查和日常巡查,实施动态监督,做好跟踪督查督办。完善创建工作的目标责任分解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个予以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的个人实施责任追究。